一、请勿擅自改动房间内原有电气线路、给排水管道。
二、业主可以动用上下水管道的自用部分,不能动用共用部分,如需更换室内阀门,维修室内管道而需要停水时,请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由服务中心安排停水时间。
三、 业主室内用电需要增容时,请事先通报物业服务中心,经批准后,由物业服务中心派人员施工,费用由业主支付。未经批准,请勿擅自更改线路。
四、请勿私自启动或改变电表、水表的封印或运行路线,不得将计量表进行装饰、装修、以免影响准确计量。
五、在小区供电线路、供水管线、公用线路上私自接管、接线,用电用水不过电表、水表的,除立即停止供电、供水外,最少按前6个月的实用量补交电费、水费。
六、 如业主对自用水表、电表计量数有异议,可委托权威机构进行计量检测,凭检测结果到物业服务中心增(减)费用。
七、 业主室内的暖气管道、暖气片、天然气管道、天然气表等设施,请勿擅自移动、改造或封闭。
八、如业主擅自改动室内暖气管道、暖气片,造成供暖设备漏水危及相邻住户,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给相邻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九、如业主擅自改动室内外天然气管道或天然气表造成天然气泄漏发生的任何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