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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1-11-29 阅读次数:   118 次

 

         为了维护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确保各项配套设施正常运转,根据市政有关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的条例规定,结合小区具体特点、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禁将小区内的道路路面及人行道作为施工辅助场所,不得在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搅拌砂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不得擅自接用自来水、电、煤气、排水、排污等各种管道管线。
二、小区内住户不得擅自开关自来水总阀和水表井的阀门,住户如因装修需要开关自来水阀门的,须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并由物业服务中心派专人开关阀门,施工时应避开居民用水高峰期。
三、住户外出请关闭户内水、电、气阀门,以防发生意外,由于未关阀门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修复或赔偿。
四、小区公用排水系统均用PVC管材,使用时请勿敲打排水管,请勿将垃圾、布屑、胶带等不易浸烂的物品倒入地漏、便池或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排污、排水管道,一旦发现堵塞,应请专业管道疏通人员疏通。切勿拧开检查口,以防止公用排水管破裂。如导致堵塞、损坏,责任人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如造成污水蔓延渗漏至毗邻住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 住户不得擅自打开公用配电箱,乱接(改)电源线,若因维修需要,应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并由物业服务中心派专人开启配电箱。否则造成电源短路、配电箱烧坏或火灾等,由住户照价赔偿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小区住户必须遵守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规定,自觉爱护公用设施、设备,若发现故障或人为损坏等问题,请及时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修复,确保小区公用设施正常使用,方便住户生活。
七、住户在毗邻房屋维修时请积极配合支持,不应以任何借口或理由阻碍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例如:上层楼房漏水危及下层业主时,上层业主应积极配合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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