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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及住户的其他注意事项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2011-11-29 阅读次数:   118 次
1、公众通道
        所有走廊、通道及楼梯须保持畅通无阻。为保护各位业主/住户自身安全,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时,请立刻通知物业公司。若发现其他业主/住户做出妨碍公共利益,阻塞走道等行为,更应主动举报。
2、景观物品
        请勿在任何公共地方进行洗涤、晾晒、熨烫衣物或其他物品。本物业内各花圃及平台皆为业主/住户而铺设,所有住户均有责任爱惜花草及保持清洁。请敦促儿童千万不可攀登园内树木及跨越各种栏杆、围墙,以免发生危险。
3、神位
       为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所有业主/住户禁止在门前或公共地方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
4、危险物品
       各业主/住户不得在小区范围内搬运、储存及使用危险、剧毒、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5、防盗网与空调
       各业主/住户不得在其单位窗外安装防护网,改变整栋楼的外观。每户均已预留安装空调机的位置,业主/住户不能更改或自行穿越外墙安装。如业主/住户安装空调机而引致户内有任何破坏,须负责修妥相关损坏部分。
6、营业经商
       除非得到物业公司书面批准,所有业主/住户不得在小区物业的公共范围内摆设任何私用物品或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经营工业品、贩卖活动。包括张贴、派发商品、样品、宣传品等。各业主/住户及外来访客亦不可在此范围内向其他住户进行派发物品、推销或任何形式的滋扰。
7、法律纠纷
      业主/住户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因自身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及事故,必须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8、购买保险
      建议业主/住户对室内装修、家私及财务和车辆自行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作保障。如有任何损失,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9、访客
       业主/住户须对访客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10、缴费办法
       业主/住户请务必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10日内将物业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交至物业服务中心或指定银行,或提前在缴费银行卡中存入足够的金额,以免卡中金额不足造成交费不及时而被计收滞纳金。
11、产权转让
       如果更改或转让产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仍须负责缴纳该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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