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实行挂牌服务,每位员工工作牌上都标注编号。业主在投诉时,请详诉员工工作牌上的编号、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会在24小时内对您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给您答复。
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出现以下失职行为时,请您直接向物业服务中心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一、 协 防
1、 协防负责服务区域内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当您发现有空岗事件时。
2、 当您发现协防人员在巡逻或站岗时警械不全、服装不整、疏于职守时。
3、 当您发现协防人员对闲杂人员、商贩以及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小区等影响正常生活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不闻不问时。
4、 当您发现协防人员在上岗期间与闲杂人员闲聊或从事与岗位无关的事情时。
5 、当您发现协防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干涉、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时。
二、 维 修
1、 当您报修后,无人受理时。
2、 当您报修后,维修人员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入户维修时。
3、 维修人员在没有讲清理由情况下,没有将故障妥善处理便结束维修时。
4、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没有将现场清理干净便离开时。
5、 维修过的设施因维修质量不过关而再次出现故障时。
6、 维修人员未按维修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或在您处吃、拿、要或有意刁难时。
7、 当小区公用设施出现事故隐患而长时间无人检修时。
三、 环境卫生
1、 当楼道内出现大量纸屑、烟头、果皮而无人打扫时。
2、 当垃圾桶、果皮箱内杂物超出其容积的2/3而无人清理时。
3、 当草坪、 道路、停车场等室外公共区域内有大量纸屑、食品袋、烟头等杂物而无人清理时。
4、 当路灯、各种指示牌、公益牌被污染而无人擦洗时。
四、 办公室人员
1、 办公室人员不能礼貌地接待您的来访,对您提出的问题不予合理解释时。
2、 办公室人员没有按其岗位工作制度工作,有意刁难住户或循私舞弊时。
3、 当协防、维修、保洁等主管对您的投诉未予以处理或答复时。